安徽安庆,一男子多次纵火被刑事拘留,他的行为有多恶劣
报复性纵火是犯罪人为他们所感受到的某些不公平或极端遭遇而寻求报复的结果,他们报复的对象可以包括个人、某个群体、乃至社会。
这类罪犯常常做出极端的报复社会的行为。报复社会者,抛去精神层面的原因,多半都是走投无路。现实问题一再让人失望最后至绝望,通过对他人施加痛苦,获得心理上的平衡,试图让自己从极度负面的情绪中获得解脱,这无疑是一种极端心理。
安庆纵火案件4月12日凌晨安庆市公安局大观分局菱湖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大观区荣升街一居民楼附近一辆的电瓶车突然起火,随后警方火速赶往现场,协助消防人员将明火扑灭,民警通过仔细勘查,判断出这是一起人为的放火案件。
随后菱湖派出所民警联合大观分局刑警大队民警迅速开展侦查,通过调取现场视频监控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经过摸排走访,民警在北正街一带发现了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使用的自行车,通过蹲点布控守候,同日上午,民警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搜查中,民警在其住处发现了手套、帽子、汽油等作案工具。通过审讯张某对多起放火案供认不讳。目前,警方已将其刑事拘留。
据推测张某纵火属于无目的纵火,单纯是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是典型的报复社会的行为。
报复社会的极端心理如果一个人在这个社会大家庭里会感到非常绝望,自己不能正确调整心态,然而社会也没有及时开导他走出这个绝望心理。他会非常煎熬地度过一天又一天,周围的人们,天上的阳光等等,对他来说都是灰暗的。
当他的承受能力达到极限的时候,他就要爆发,甚至漫无目的地随便做出过激行动,于是他就成了我们常说的报复社会的人。
一些变态之所以被成为变态就是因为他们的思维和常人不同,而且往往是极度扭曲。人性是复杂的,有善有恶,有向光面有背光面,若是认为背光面都是因为别人挡住了他的阳光,那么就会形成一种报复心理,小则报复与他相关的人,大则演变为报复社会。
报复社会心理的救赎事出有因,情有可原都不可以成为报复社会的借口;无论是什么样的一念之起,都不应成为恶性反社会犯罪的理由;但在这些报复社会者还未做出报复社会行为时,也要进行引导,鼓励让他恢复成一个正常人。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预防报复社会型犯罪的根本。建立健全心理疏导机制是减少报复社会型犯罪的保障。
加强心理辅导,设立社区心理咨询室,定期开设心理知识讲座,让有心理疾病的人获得专业的帮助,以防个别人做出反社会行为,对社会安全造成隐患。
报复社会者在露出真面目前,很可能只是我们身边一个不起眼的正常人,而我们必须要在他们的心理扭曲之前,将他们引向正确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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